崇左市召开崇左市壮族天琴艺术传承发展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12月14日,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在崇左市人民会堂龙腾厅召开《崇左市壮族天琴艺术传承发展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谭燕玲,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万崇兴,崇左市副市长黄覃梅出席发布会,凭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参加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谭燕玲表示,《崇左市壮族天琴艺术传承发展条例》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并对《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制定的过程、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四个方面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就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施行工作,谭燕玲表示,要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本地区文化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相关规定,推动《条例》有力贯彻实施。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力督促《条例》的贯彻落实。
在随后进行的媒体提问环节中,崇左市副市长黄覃梅以及崇左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崇左市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崇左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条例》的贯彻实施、立法目的、特色亮点及拟采取的传承发展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最后本次新闻发布会在天琴艺术表演中拉下帷幕。(陆建浩)
编辑:程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