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2017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根据《凌云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凌政办发[2016]145号)规定,结合申请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初步认定王国政等下列申请对象符合申请条件。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7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于公示期满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凌云县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咨询电话: 0776-7612225
公示举报电话: 0776-7612225
特此公示
附名单:2017年凌云县第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名单
单位:凌云县房改办
2017年9月21日
2017年凌云县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 住房状况 家庭收入(元/人均月)
王国政 县交通局 租房 1500元以下
李玉凤 县妇幼保健院 租房 1500元以下
劳青灵 县第四幼儿园 租房 1500元以下
罗美妍 时代凤凰电影公司 租房 1500元以下
张春秀 县委办 租房 1500元以下
谌玲芳 消防大队 租房 1500元以下
申章余 新秀社区居民 租房 1500元以下
韦柳茜 县中等职业学校 租房 1500元以下
陈海燕 县中医院 租房 1500元以下
沈国军 县羽腾制丝有限公司 租房 1500元以下
肖秋冬 县公安局 租房 1500元以下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