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收购2022年超标稻谷的公告
今年,由于我县遭遇大范围长时间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影响,产新稻谷质量明显下降,部分地方出现稻谷重金属镉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指标限量现象(以下简称“超标稻谷”)。为确保超标稻谷不进入口粮市场,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县公开收购超标稻谷,现公告如下:
一、收购时间、范围及价格
收购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月31日。
收储范围:县内2022年生产、重金属镉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指标限量的稻谷(镉含量大于0.2mg/kg)。稻谷质量以收购库点现场扦样检测结果为准。
收购价格:根据当前县内稻谷市场收购价格,参照国家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以三等稻谷收购价为定价基准,每市斤1.29元,等级差为每市斤0.02元。
二、收储企业和收购库点
收储企业:高县丰汇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库点:高县粮食中心储备库(沙河镇革新村4组)。
三、收购要求
(一)收储企业在收购超标稻谷时,应核实粮源为本县生产,由售粮者提供农户身份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土地流转(租赁)所在地村委会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信息,并登记造册。
(二)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限收拒收,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及时结算农民售粮款,不得拖欠和“打白条”;不得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三)售粮款结算方式:实行“一卡通”结算,即由售粮者提供身份证和***(账)号,收储企业转账支付,3日内支付到账。
四、增扣量标准
收储不达标稻谷的水分和杂质以及整精米率增扣量标准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
五、监督电话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0831-541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