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开了花朝东镇首批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发放
2月25日,朝东镇首批“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在朝东镇岔山村部楼发放。
在发放现场,前往领取产权证的村民早已在村部楼等候。村民们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红本本”——不动产权证书,一遍遍翻看,难以掩饰内心的激动,住房有了法律保障,村民们都十分开心。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旨在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据悉,这是第一批印发移交给该镇的不动产权证书,数量为107本,当天上午已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上。
还没拿到“红本本”的村民们也不要着急,朝东镇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方案》要求,已于2021年底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确权登记工作,接下来还会有第二批、第三批的证书发放,会尽快将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证书发到每一位村民手中。
恭喜已经拿到
首批“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的村民们
没有拿到的
也没关系
耐心等待第二、第三批的证书发放
那么
需要准备好哪些材料
才是符合条件领取的
小编为你找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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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是物权权利归属的凭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的规定,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后,统一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而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