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丹县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南丹县人民政府定于10月31日举行南丹县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10月31日15:30。
二、听证会地点:南丹县自然资源局九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南丹县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申请方式:申请参加听证或者旁听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2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南丹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股报名。
五、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凡户籍在南丹县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登记地在南丹县认为有利害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组)相关人员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
(三)注意事项
1、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旁听代表。
2、听证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等内容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听证代表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4、听证代表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每次发言不超过5分钟。
5、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6、听证代表须保守国家秘密, 举办机构会上提供的材料或发放的其他相关材料仅供听证会使用,会后收回。
7、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南丹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