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204***号关于出台专门政策推动经济薄弱镇乡村振兴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专门政策推动经济薄弱镇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支持经济薄弱镇突破发展的专门政策。2018年以来,我省相继制定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5个振兴工作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相继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形成了“1+1+5+N”政策规划体系,搭建起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四梁八柱”。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2021年,我省出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5年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今年,以20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兼顾其他设区市,在县域内一个乡镇(也可跨乡镇),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带动、环境整治、人才培养、乡村治理、巩固成果等内容,整合各类资金资源,集中连片打造,统筹推进五大振兴。
下一步,省级将持续加大乡村振兴投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确保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2年达到7%以上。落实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在将全省136个县(市、区)分为赶超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城乡深度融合四种类型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支持经济薄弱镇建设,实行差异化推进,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子。
二、关于土地利用有关政策。2018年11月,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文件,编制了农村闲散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积极统筹村庄空间发展,优化土地结构布局。因地制宜加大对闲散土地盘活利用方式的探索,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闲散土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宿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2021年5月,根据国家《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要求,我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提出:探索规划“留白”机制。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有“点状供地”需求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空间。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要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其中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关键物流节点应集中布局到县城或农业产业强镇;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或需就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的农产品初加工、仓储保险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
下一步,将持续稳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工作,指导莱西市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统筹推进莱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布局各类用地空间,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我省“三农”及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