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近日,东兴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非粮化”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内江市东兴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等三项制度(草案)的议案及说明;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区级决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内江市东兴区2021年区级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内江市东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等三项制度;会议还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松、吴大有、郑明全出席会议;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官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何强列席会议。(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