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和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作战联动查人扣车提升执行质效
“你好,是梅州中院吗?我们是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民警,你们请求协助查扣的粤M****8号牌轿车在丰顺收费站出口被我们暂扣,请你们尽快过来办理交接手续。”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丰顺县公安局协助下成功查扣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车辆。这是我市法院和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查人扣车”联动工作机制后,“联合作战”取得的又一“战果”。
据了解,今年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邱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陈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该案在诉前保全查封陈某当地号牌轿车一辆,但执行干警无法确定车辆的具体位置,难以对该车进行实际扣押。通过“查人扣车”联动工作机制,执行团队向市公安局发出查控请求。市公安局收到请求后,迅速将涉案车辆信息录入系统在公共道路实行布控,并于近日在丰顺收费站出口成功查扣该辆轿车。执行干警接到民警电话后迅速赶到丰顺县公安局,办理扣押车辆交接手续,并将涉案车辆扣押,等候进一步处置。
据介绍,为***“查人扣车”难的症结,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建立起常态化“查人扣车”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借助公安机关查控系统和警力资源,在全市精准锁定被执行人及其车辆,让心存侥幸、试图隐匿行踪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无处可逃,促进执行财产实际到位,确保执行案件高效执结。(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钟媛媛 孙章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