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国资委制定提示函和通报工作规则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融入日常
制定提示函和通报工作规则是贯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具体举措。葫芦岛市国资委制定提示函和通报工作规则,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融入日常。强化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监管企业管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实现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提示函》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管,旨在抓早抓小、预防为主、警示为先。要求监管企业针对提示函事项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和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管控制度,强化内控体系有效执行,确保风险可控。
《通报》强化事后监督问责,葫芦岛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已经发生的典型性、普遍性或重大违规问题和资产损失事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和惩戒震慑作用。
两个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葫芦岛市国资监管工作融入日常、形成常态,对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葫芦岛市国资委
2020月4月16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