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未经营农民专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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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5日发表
襄樊市农益养殖合作社:
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你社连续三年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公示年度报告,长期未在登记住所地开展经营活动,也无法取得联系。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维护市场秩序,我局近期将对未及时年报及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清理。如果你社的住所及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报相应年度报告并办理住所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登记或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襄阳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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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2:45: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