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生态环境局获评泰州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近日,泰州市委宣传部、泰州市司法局、泰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对2016年-2020年泰州市 “七五”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姜堰生态环境局荣获泰州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七五”普法期间,该局坚持 “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深入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形成有力的组织保障。局分党组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二是突出重点,融合推进,开展多样的宣传活动。将环保普法宣传融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融入到重要节日和大型宣传活动中,融入到青少年环境教育中去。累计建成国家、省、市三级绿色学校52所、环境教育基地7个,实现市级绿色社区全覆盖。三是创新载体,延伸触角,打造特色的普法平台。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化技术,全力打造“智慧环保”监管系统,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开展环境管理和智慧决策,推动区域环境智能化监管。四是学用并举,普治结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培养,坚持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相结合,在环境执法监管领域,充分运用移动执法平台,完善双随机检查机制,切实防范瞒报检查情况、该立案不立案等廉政隐患,全面建树生态环境执法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