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宁明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国土规划环保安监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森防指、自治区林业局和崇左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把森林防火第一道防线抓实抓好,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办字〔2021〕6号)以及《崇左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崇左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崇林办发〔20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任务需要,我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崇左市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宁明县森林防火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使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和全民森林防火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更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局面,构建全民预防森林火灾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办防字〔2021〕6号)精神,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防灾减灾、森林防火工作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按照自治区林业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社会公众防火意识、安全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国家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重点
(一)突出重点内容,确保宣传针对性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2.宣传森林资源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火灾的危害、森林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3.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4.宣传野外林事用火、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有关规定、注重事项和防范措施。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用火审批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5.宣传森林火灾的特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
6.宣传森林火灾处罚典型案例,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7.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引领示范作用。
8.宣传、推广森林防火“防火码”使用方法,进山入林注意事项。宣传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以及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二)突出重点人群,确保宣传精准性。宣传教育要突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外出返乡民工、社会闲散人员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深入人心,全面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安全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时节,确保宣传有效性。3月,要突出春耕备耕用火频繁的特点,加大林事用火、农事用火等火源管控的宣传教育力度;要突出清明祭祀用火集中的特点,加大“三月三”、清明节祭祀点香烧烛、燃放烟花鞭竹等火源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10月,要突出国庆、中秋等假期外出旅游人员多的特点,加大进山入林人员管控、林区用火管控等宣传教育力度。要突出重点防火期气候、物候等高火险时段的不利条件,加大重要活动、重大庆典、大型会议等重要节点的防火宣传和火源治理力度。
(四)突出宣传主题,确保宣传广泛性。各地可根据情况,确定“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生态安全是重要,森林防火来保障”等宣传主题。积极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生态美丽是我家,森林防火你我他”的共识。
三、主要措施
(一)学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全县林业系统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人自身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从事森林防火工作的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防灾减灾、森林防火工作的***批示精神,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务实高效地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二)狠抓重点时段宣传活动。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在3月和10月统一组织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在东盟博览会、中秋、国庆、重阳、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等重点节日,以及秋收、春耕等重点时段和森林高火险期,把宣传教育与强化火源管控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尤其是做好对进入林区旅游、生产作业、从事经营活动人员的宣传教育,着重强化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精准宣传”。
(三)加大宣传标识标牌推广。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识的更新、维护及“加密”工作。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点)、旅游景区,以及林区进山路口、公路、铁路、电力、电信线路沿线等重点区域、位置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标牌(碑)。在新增和现有的固定宣传标语、牌(碑)上,增加防火虎“威威”的图片形象和森林防火报警电话号码12119等内容。在3月、10月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制作一批森林防火宣传横额在林区悬挂(按每乡镇4-5条);各乡镇森林防火部门以及森林经营单位要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分别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横额不少于30条、张贴防火标语不少于1500张。
(四)创新手段渠道开展宣传。结合疫情防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避险等知识。加大使用摩托车地面巡护等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把防火和扑火常识宣传到基层、林区一线,宣传到村户、到人头,织密群防群治防护网,提升群众安全用火、科学防火常识,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各乡镇森林防火部门要借助和发挥村村通大喇叭的优势,在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持续出现时,要督促各林区村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森林防火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
(五)突出抓好典型事例宣传。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森林防火工作的有益经验,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反映森林防火人长期驻守艰苦环境、看护森林资源的真实生活,反映基层森林防火人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的感人事迹。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同时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要通报批评,对山火案件查处情况要及时报道,起到惩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六)注重协调开展宣传活动。在每个重点宣传时段,县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管理股要深入基层指导乡镇以及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协调好与国有派阳山林场、百合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加强指导联系,特别是充分借助区直派阳山林场资源设备优势,必要时共同组成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级森林防火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亲力亲为,主动向当地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火宣传,确保宣传活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二)切合实际,因地制宜。要结合实际情况和风土人情,
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又具有一定创新的本地宣传教育方案,不求面面俱到,但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方案制定和实施,确保宣传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局森林防火管理股要加强督查检查,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考核,对活动组织不力、森林火灾多发的单位和部门上报县森防指予以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农林场森林防火部门要及时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分别于4月、11月初报送一次宣传情况总结到县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管理股。
联系人:黄学志 电话:0771-8621252,137****3180;
邮 箱:nmxfh8621252@126.com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