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市公安局立足高起点、高标准,狠抓了执法文化、执法行为、执法规程、执法监督、执法保障五大体系建设,并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深化社会警务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把全市520个警务联络站(点)2500多名站(点)工作人员确定为执法监督员,纳入到了执法监督体系之中。警务联络站(点)的工作人员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威信高,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既是公安机关实现警务延伸的治安信息员、便民服务员和矛盾化解员,又是监督公安执法、维护群众利益的执法监督员和群众代言人。依托社会警务战略,依托站(点)工作人员,市公安局通过实施三步走,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全力打造阳光警务,把执法监督的评判权真正交给了人民群众,使公安执法始终处于良性互动的群众监督之下,全面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第一步,主动邀请参与现场见证,严格规范执法流程。从接处警到现场执法办案,除涉及公安机密不宜公开的案件以外,都要邀请案件发生地警务联络站(点)的工作人员到场配合工作,对现场情况的询问了解、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扣押、告知等各个具体的执法环节进行现场见证、全程监督,从而使执法环节更加严谨,执法步骤更加规范,不仅有效地保障了执法相对人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力地保障了民警的执法权益,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第二步,认真落实案件回访制度,不断优化执法效果。在实施社会警务战略过程中,市公安局及时提出了五必访、五及时、五个一的三五群众工作法,其中强调:涉案受害人必访,及时加强沟通交流,解决一批实际问题;打击处理对象必访,及时宣传法律法规,消除一批治安隐患。按照三五群众工作法的要求,办案民警、责任区民警带领警务联络站(点)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对涉案受害人在案件未结、未处理期间每月走访一次,案件破获或处理以后至少回访一次;对打击处理对象则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和帮扶帮教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佳的执法效果。
第三步,积极开展警民恳谈活动,着力提升社会效果。为全方位了解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意见建议,市公安局依托警务联络站(点)积极开展警民恳谈活动,开通民意直达通道,搭建警民联系平台。各派出所每季度组织警务联络站(点)工作人员召开一次警民恳谈会,通报主要工作情况、社会治安情况和执法办案情况,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警民恳谈、开门评警,真正实现阳光执法、阳光警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赵慧鹏 靳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