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应县关于马兰峪河茹越峪河北楼峪河大石峪河小石峪河河道管理范围划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晋河办〔2018〕4号文《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朔州市应县水利局开展了辖区内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干流河道及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第一标段马兰峪河、茹越峪河、北楼峪河、大石峪河、小石峪河共5条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及小石口水库、大石口水库、北楼口水库、边耀水库共4座小型水库成果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划界
(1)马兰峪河
马兰峪河为黄水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朔州市应县下马峪乡双沟村灰窑,于大黄巍乡张坊村附近汇入黄水河。河道全长33.5km,流域面积243km2。
本次划界马兰峪河起点为双沟村灰窑,终点为张坊村,河道长33.5km,桩号为0+000~33+500。
(2)茹越峪河
茹越峪河为黄水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朔州市应县南泉乡书堂崖村,于大黄巍乡颉庄村附近汇入黄水河。河道全长37km,流域面积170km2。
本次划界茹越峪河起点为书堂崖村,终点为颉庄村,河道长37km,桩号为0+000~37+000。
(3)北楼峪河
北楼峪河为浑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朔州市应县白马石乡王麻庄村,于大临河乡东小寨村附近汇入浑河,河道全长24km,流域面积68.5 km2。
本次划界北楼峪河起点为王麻庄村附近,终点为东小寨村附近,河道长24km,桩号为0+000~24+000。
(4)大石峪河
大石峪河为浑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朔州市应县白马石乡界河村,于镇子梁乡镇子梁村附近汇入浑河(镇子梁水库),河道全长33km,流域面积94.5 km2。
本次划界北楼峪河起点为界河村附近,终点为镇子梁村附近(镇子梁水库),河道长33km,桩号为0+000~33+000。
(5)小石峪河
小石峪河为黄水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朔州市应县白马石乡马岚村,于金城镇西朱庄村附近汇入黄水河。河道全长49km,流域面积258km2。
本次划界小石峪河起点为马岚村,终点为西朱庄村,河道长49km,桩号为0+000~49+000。
二、水库管理范围划界
(1)小石口水库划界范围
小石口水库管理范围:库区为耕地征收范围线(正常蓄水位+0.5m)以下,坝两端向左右方向水平延伸100m,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延伸100m;下游从背水侧坝脚线向下游延伸150m。
(2)大石口水库划界范围
大石口水库管理范围:库区为耕地征收范围线(正常蓄水位+0.5m)以下,坝两端向左右方向水平延伸100m,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延伸100m;下游从背水侧坝脚线向下游延伸150m。
(3)北楼口水库划界范围
北楼口水库管理范围:库区为耕地征收范围线(正常蓄水位+0.5m)以下,坝两端向左右方向水平延伸100m,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延伸100m;下游从背水侧坝脚线向下游延伸150m。
(4)边耀水库
边耀水库管理范围:库区为耕地征收范围线(正常蓄水位+0.5m)以下,坝两端向左右方向水平延伸100m,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延伸100m;下游从背水侧坝脚线向下游延伸150m。
三、划界标准
河道划界标准: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小石峪河县城段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其余均采用10年一遇。
水库划界标准: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包括运行区管理范围、工程区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由工程区管理范围的大坝下游边界线、两岸管理范围端线与库区管理范围边界线连成的闭合范围组成。
四、划界原则
河道划界原则:
(1)现有堤防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为现有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延伸5-10米处;
(2)现有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和无堤防河段,边界线应按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修筑堤防的情况,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规划。
水库划界原则:
(1)水库运行区按照现阶段工程占地情况、管理运行需求,划定运行区管理范围。已经征地的范围或现有占地范围满足工程运行管理要求的,根据已征地范围或现状有占地范围划界;已经征地的范围或现有占地范围不满足工程运行管理要求的,根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的划界规定。
(2)水库工程区按照保障工程安全、方便运行管理和保护水源的原则,依据山西省河长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18〕4号),按照《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2017)中管理范围用地指标中型水库的下限值考虑,即“上游为从坝脚线向上游100m,下游为从坝脚线向下游150m,左右岸为从坝段外延100m,溢洪道两侧轮廓线向外50m,消力池以下100m”。
(3)水库库区根据实测的地形资料,量测库区两岸回水淹没范围,并且考虑岸坡塌岸稳定计算边界范围后,取外包线作为库区管理范围。
五、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参考历史最高洪水位,结合河流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了马兰峪河、茹越峪河、北楼峪河、大石峪河、小石峪河共5条河流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及小石口水库、大石口水库、北楼口水库、边耀水库共4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
六、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应县水利局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联系电话:0349—5021527(详情请到县水利局查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