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怀脱贫攻坚组〔2017〕12号
关于调整“十三五”脱贫攻坚
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报告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朔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并报送“十三五”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县对《怀仁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进行调整,并经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审定,现予呈报。
怀仁县脱贫攻坚领导组
2017年12月25日
怀仁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根据中央、省、市工作安排,为切实搞好我县“十三五”时期的脱贫攻坚工作,现对全县的脱贫工作作如下规划:
一、贫困现状
我县非贫困县,无整乡整村贫困现象。2015年,全县通过调查摸底、筛选公示、审核把关,共有贫困户274 户669人,插花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10个乡镇的89个村,重点在河头乡、海北头乡、马辛庄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的204户443人,占总贫困户的74.5%、总贫困人口的66.2%;因学致贫的30户96人,占10.9%、14.3%;因缺劳力、资金、技术等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致贫的40户130人,占14.6%、19.5%。贫困人口虽少,但病残人口和老龄人口比例高,脱贫难度大。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全县上下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系列***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上来,以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全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669人实现脱贫。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其中:云中镇37户85人,涉及13个村;何家堡乡13户37人,涉及5个村;新家园乡27户51人,涉及11个村;吴家窑镇9户25人,涉及6个村;金沙滩镇12户20人,涉及8个村;亲和乡22户61人,涉及6个村;海北头乡39户91人,涉及9个村;河头乡48户117人,涉及13个村;马辛庄乡45户119人,涉及12个村;毛皂镇22户63人,涉及6个村。
(三)脱贫标准
到2017年底,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扶贫开发职责,强化协同协作,全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精准扶贫新路径,切实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各行各业齐抓共管的氛围。
三、脱贫措施
抓好精准识别,摸清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建立精准扶贫台帐,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精准扶贫计划,实施精准扶贫措施到户到人。
(一)发展生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40户130人,通过支持发展产业和就业项目,提升自我持续发展能力。主要是鼓励贫困户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对具备职业技能的劳动力,加强劳务输出增收。要重点支持发展光伏、电商、旅游等新兴业态。要通过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股份合作、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多元产业化扶贫模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二)稳定就业。一是鼓励效益较好、有扶贫和带动能力的陶瓷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动承担扶贫责任。通过企业+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方式,优先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把更多农村贫困户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使每个有劳动力并适宜在当地发展的农村贫困户有计划加入农村合作组织。确保贫困户劳动力有稳定的就业岗位、稳定的工资收入来源。二是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各乡(镇)和县农口、经信、住建、人社等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企业,保障贫困人口优先就业。新增护林员、管理员、保洁员等就业岗位优先提供给农村贫困人口。
(三)发展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学致贫的96人,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注重扶贫先扶智,加大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在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助学贷款等政策的基础上,我县对贫困户在校学生加大资助力度。当年考取二本B类以上的入校大学生,县财政资助1500元生活补贴,与国家教育扶贫同步进行;在校学习的中职中技生、高职院校生,每生每年县财政资助1000元生活补贴,与“雨露计划”同步进行。凡就读我县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三年全部课本费、学杂费,同时,每生每年县财政资助1000元生活补贴。
(四)医疗保险和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机制,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要让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民政救助政策。优先做好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工作,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适当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加强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
(五)社会保障。一是实行农村贫困人口低保“全覆盖”。2016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并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贫困人口的低保标准。二是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县住建部门和各乡(镇)要统筹整合使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或重建住房。从2016年起,县财政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住房补助3000元,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住房补助10000元。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围绕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定期开展综合考评。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的提拔任用和单位的评奖。
(二)建立完善扶贫对象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贫困人口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按照县为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标准,做好数据核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做到全程公开、有序退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脱贫成效的社会监督,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
(三)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调动各行各业推进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真抓实干、全力攻坚的良好氛围。突出强化实绩考核的正向导向作用,对年度考评结果优秀的干部,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在晋级晋职时,给予优先考虑。对扶贫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加大宣传力度,适时予以表彰。
(四)建立完善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我们充分发挥政府的主渠道作用,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每年投入不少于上一年的投入力度。各部门的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地向贫困人口倾斜。要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向扶贫,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建立完善金融扶贫机制。采取综合性措施,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要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流向贫困人口。
(六)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强化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全程对扶贫项目进行***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用到最困难人口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来。要及时掌握实施精准扶贫的资金项目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项目资金监管在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的全覆盖。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行为。
(七)建立完善资产化精准扶贫机制。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它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确保贫困户获得保底收益和利润分红收益。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可以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制经营等方式,将贫困户的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扶贫投入等资源参股到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现保底分红,稳定增收。
(八)落实定点扶贫及驻村帮扶机制。实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干部包村联户制度。实施“领导包村、干部包户、党员参与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包扶工程,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覆盖。单位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到扶贫点工作10次以上,推动工作落实,并选派3名以上人员组建驻村工作队,常年驻村开展帮扶。驻村帮扶工作一定要见人、见事、见效,要发挥自身优势,在资金、技术、设备和智力等方面对包扶户给予支持。定点帮扶时限保持5年不变,对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扶贫点,要继续帮扶,结对关系保持到2020年。帮扶期间撤销的单位,由合并或重组后的单位继续承担原有任务。
(九)建立全社会参与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发挥好全国扶贫日作用。加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搭建社会扶贫平台,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县级党委、政府要承担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确保每个领导包扶一个贫困户,带动全县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县成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对乡(镇)、乡(镇)对村都要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直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实现部门专项规划和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强化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县乡两级都要建立健全各自的扶贫工作的机构,明确职责,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财政要把扶贫开发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盘子,保障扶贫机构工作需求。要加强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三)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准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及时、生动、准确报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促进工作。要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让贫困人口的心热起来、劲鼓起来、行动上干起来,依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要大力宣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脱贫年度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