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潇河小店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调整后)的公告
关于潇河小店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调整后)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山西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18〕4号)等文件规定、《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太原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太原段)综合治理工程(水利工程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晋水规计〔2021〕71号),按照太原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对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公告的通知》(并河办〔2020〕2号)和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水河湖〔2020〕10号)要求,现将潇河小店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调整后)公告如下:
一、划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
(四)《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1994年10月1日;
(五)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
(六)省水利厅《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治导线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晋水办水管〔2015〕42号)
(七)《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18〕4号);
(八)《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
(九)山西省河道与水库技术中心《关于河道治导线和管理范围划界有关问题的说明》(晋水河库函〔2018〕7号)。
二、划界河流长度
潇河(小店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起点为小店区北格镇张花村与清徐县交界处(桩号K121+595),终点为刘家堡乡南马村入汾口(桩号K140+838),长度19.243km。
三、潇河(小店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图(调整后)
见***
四、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小店区水务局办公室反馈意见,联系电话:7176617。
如需查询相关***,请与小店区水务局联系。
***:潇河(小店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图(调整后)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