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
为全面排查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出行隐患,扎实推进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县交警大队从4月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以路面管控工作为主战场,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警车上路,围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严格治理行动。整治重点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非法改装、违法载人以及驾驶报废、未检验摩托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对“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在完成疫情防控任务的基础上,县交警大队组织5个中队25名警力在城区及城郊周边设立执勤点,南北中队在辖区同步开展统一行动。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为保持集中整治的高压严管态势和有效防控事故发生,集中整治期间,每周将开展不少于3次的统一行动,并常态化进行巡逻管控。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会同教育部门深入到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不违规驾驶、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车。
截至目前,共查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12起,对50名交通参与者不遵守交通法规行为予以警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整治效果。(郑宝鹏)
(责任编辑:舒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