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一女子在微信朋友圈发视频辱骂执法交警被行政拘留5天
8月27日晚21时许,福泉市交警部门在福泉市金山街道洒金北路藜峨公园路段对违停摩托车辆进行查扣时,一网名为“乡下的村姑娘”过路女子拍下辱骂诅咒执法交警的视频后,将视频上传微信朋友圈,对福泉公安声誉、社会生活秩序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涉嫌违法。结合微信所拍摄的地点以及交警部门在该路段执法的时间,福泉市公安部门通过刑侦手段,快速将目标锁定到市民彭成美身上,并于8月28日将嫌疑人彭成美抓获。 据办案民警陈启勇介绍,户籍为陆坪镇新桥营村大坪组、现居福泉市金山街道洒金北路的彭成美,8月26日晚违停在福泉市中心城人行道上的三轮摩托车被交警查扣。第二天晚上,途径藜峨公园的她看见交警执法人员正在对违停车辆进行查扣时,彭成美心生不满,掏出手机录下该段视频,并将视频传到朋友圈,视频对现场交警执法人员进行了漫骂和诅咒,视频上传后迅速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内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抓获后,彭成美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严重错误,她对自己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并对辱骂交警执法人员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 目前,彭成美因发微信视频公然辱骂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规定,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福泉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成美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常年工作在一线交警李吉刚说:“看了这段视频,感觉很委屈、很伤心,为了全市的双创工作,为了维护城区的交通秩序,为了给群众营造畅通的出行环境,我们每天辛勤的付出,却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处罚并不是目的,希望广大群众都能遵纪守法,支持、理解我们的工作,把我们的城市的建设得更美好。”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罗廷宇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所从事的执法行为,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的同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然漫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恶意造谣、辱骂、诋毁公安民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近年来,福泉市致力于“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两块“金字招牌”的打造,着力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综合型城市,通过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扎实有效的举措,城市的净化亮化美化程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2018年4月福泉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离不开全市人民的支持和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希望广大市民持之以恒地坚守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继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一同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