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林改与发证同步进行
铁岭县林权改革和林权登记发证同时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林农也很满意。
林权证是证明林地和林木权属的法律凭证,也是林木采伐及森林资源流转、解决林权纠纷的有效凭证。林权改革和林权证发放原本是林改中的两个工作步骤,而铁岭县林业部门却在林改工作中提出了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与林权登记发证同步进行的工作方式,做到改革一个村,发证一个村,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林业经营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具体工作中,各村组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织实施、落实山林权属、林改成果公示后,由林业站组织业务人员帮村、组填写承包合同、林权登记表。实地用万分之一地形图标注位置图。做到会议记录、承包合同、林权登记表、位置图、林权确认书、公示回执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七项材料统一,复印三份存档,各乡、镇以村、组为单位报县林业局,经县林业局二次审核无误后核发林权证。
由于在林改中实行落实林权和发放林权证同步进行,两步并做一步走,使铁岭县林改进展快、质量高、运行平稳。自林改开始到现在,全县共完成集体林改革面积88.5万亩,占全县应改面积的91.6%,完成林改乡镇已有13个,占应改乡镇的86.7%。铁岭县集体林改革的做法也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在谈及这一做法的好处时,县林业局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乔景明说:改革的过程关键是要连贯,不能间断,如果先进行林改,后发证,一是需要再次组织人力,二是人员不齐、时间不保证,三是时间一长,错误难免。改革和林权登记发证同时进行,合并了工作程序,整个工作一次成型,省时、省工、错误少,不留后遗症。
林业部门为百姓发“放心证”,群众吃了“定心丸”。白旗寨满族乡阿达村林农张玉吉高兴地告诉记者:“有了林权证,俺们林农心里就有了底。林子归俺们自己经营,这回俺们可要大干一场了”。
信息来源:铁岭日报
记者 王立忠 董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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