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专访清河门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董立民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辽纪发〔2022〕1号)的通知要求,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广泛宣传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增强公职人员服务精神,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清河门宣传”公众号特推出“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开放形象”专栏,相继刊发报道营商环境系列新闻信息。
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是重要的生产力。******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深刻阐明了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
一、清河门公安分局主要举措和亮点:
1、推行举措:
共性问题专项整治:从2020年7月7日起,清河门公安分局全面开展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共性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日常督导检查情况,对各单位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问题排查情况截止到2021年8月15日为止全部整改完毕。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重点整治工作。组织召开清河门公安分局纠正“四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部署会,制定了清河门公安分局深入开展贯彻落实******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批示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动走访企业群众对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挂牌督办,严查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活动,规范新闻报道,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对于企业反映的12个营商环境问题全部办结。
“办事难”专项整治:根据《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发放许可证,申请人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市局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审批事项该承接的承接,个别事项如养犬登记证核发、娱乐场所备案登记、寄卖业备案登记分局下放至派出所审批。
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根据阜新市公安局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局工作方案,一事一策、因事施策、严格按照工作纪律、保密纪律要求,全程***督办,实时跟进,确保问题线索查清、查细、查透。开展自查,针对六个方面的整治范围一一甄别,未发现相应问题。
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根据阜新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分局针对方案整治范围四个方面二十项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第十五项问题,不按时限和工作标准履行岗位职责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办案期限到期,未办理延长办案期限手续的问题,分局组织相关单位加强业务培训及加强监督检查。
状态不振、作风不良问题专项整治:分局监督室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检查辐射面,重点围绕窗口单位的警容风纪、在岗在位、服务质量、办事难易、业务素质、内务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即知即改、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抓六促”: 我分局按照区政法委辽宁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六抓六促”工程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开展了选择性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对以往执法行为全面梳理,对以往问题重新审视,对执法民警进行培训和警示教育等相关工作。
助企纾困: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深度、广度,聚焦服务流程简化,服务渠道畅通,服务成效保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建立警企工作站,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机制目前刑警大队已挂牌督办三起涉企案件,全力为企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保护市场主体、服务基本民生、稳定经济大盘二十二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党委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针对保护市场主体、服务基本民生、稳定经济大盘等方面任务,充分挖掘公安机关政策潜力,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分局各单位对照自己警种所涉及事项的开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要求将工作完成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工作进行半月报。
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我局全面开展了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落实部门“一把手”第一责任制度,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审核把关,开展自查情况登记造册,明确自检自查整改方式、检查部门是否存在突出问题、并进行整改落实,切实通过全面深入自查和梳理,及时发现和深入整改突出问题。
“双随机、一公开”:支持民营企业自觉合法合规经营,分局执法检查人员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合理确定抽查对象和抽查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复工复产举措: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职责,为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全力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市局推出《阜新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46项政策措施》,《阜新市公安局服务民生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十二项举措 》,省公安厅出台了《辽宁省公安机关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16项政策措施》助力企业良好发展。
2、经典案例:
(1)通过多次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和调取周边各路口监控视频,河西派出所成功侦破系列光伏发电站电缆线被盗案件,涉案金额价值高达二十余万元,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八万余元。
(2)在春耕关键期,破获了一起非法制造假化肥案件,捣毁制售伪劣化肥车间1处,查货制售伪劣化肥的原料32吨,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06万元。
(3)我局工作中发现一非法销售成品汽油犯罪团伙,未经国家相关许可,私自从盘锦市购进成品汽油,自建油罐进行存储销售,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及社会危害性。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侦查及研判车辆信息、秘密拍摄、***等确定嫌疑人,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立刑事案件2起,破获2起,扣押汽油共13吨,查扣车辆4辆,微型加油机2台,铁油桶30余个;移交属地政府油罐3个。
(4)艾友派出所在进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发现一处违规收售烟草窝点,该窝点通常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此种行为已经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艾友派出所联合烟草稽查部门决定在违规收售烟草窝点附近进行严防蹲守。并将违规收售烟草窝点一网打尽。此次行动中共收缴违规收售香烟2000余条。
(5)乌龙坝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一寺庙里的8个功德箱被盗,损失价值约1.5万元。通过现场勘察发现是团伙作案,刑警大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侦查、研判发现犯罪团伙已流窜海城,在一家酒店内将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团伙还交代已跨省流窜盗窃作案20多起,累计涉案金额20多万元。
3、社会治安环境整治:我分局持续推进社会面治安管控成立2个巡逻组24小时在街面巡逻,遇有警情第一时间处置,大案要案快侦快办,对社会面突出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先后打掉几个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以行政案件为例,2019年共受理510起、2020年共受理421起、2021年共受理327起、2022年1月至7月共受理195起。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社会治安形势得到了根本改善。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清河门公安分局紧紧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推进,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群众所盼,为民办实事,为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公安力量。
1、转变服务理念,打造便捷高效服务环境。自优化营商工作开展以来,清河门公安分局积极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形成了预警在先、防范在前、服务全程的工作方式,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坚持打防并举,打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二是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
3、突出规范执法,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