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17年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开创新局面,着力强化收入征管,积极优化支出结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稳定运行。
一、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财政收入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2.3亿元,增长11.5%,占年初预算的54.6%,快于时间进度4.6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7.8亿元,增长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6%;非税收入完成24.5亿元,增长24%。主体税种完成45.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8.7%。分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41.1亿元,增长57.8%,占年初预算的54.5%;地税部门完成42.8亿元,下降17.2%,占年初预算的57.3%;财政部门完成18.4亿元,增长31.2%,占年初预算的49.6%。
2、政府性基金收入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2.4亿元,增长135.9%,占年初预算的118.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94.7亿元,增长148.6%,占年初预算的126.2%。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我市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土地招拍挂交易成交量增加。
(二)财政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4.5亿元,增长11%,占年初预算的52.2%,快于时间进度2.2个百分点。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76.2亿元,增长10.6%,增支16.9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5.7亿元,增长123.5%,占年初预算的119.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完成116.4亿元,增长131%,占年初预算的138.3%。
(三)主要特点
1、经济运行态势良好。今年以来,全市经济运行延续了去年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上半年,全市GDP预计完成1420亿元,增长9.1%。预计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左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50亿元,增长12%左右;实现利润总额285亿元,增长12.5%左右;实现利税总额425亿元,增长11.5%左右。预计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增长13%左右。预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7亿元,增长11%左右。
2、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今年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稳中有增。一季度增长7.8%,二季度增长11.5%。主导产业拉动明显,一是石油加工、炼焦加工业增长57.5%,其中东明石化累计入库税金25.2亿元(全口径),同比增收9.9亿元,增长***.8%,该企业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占到东明县70%以上。二是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195.9%,其中新巨龙公司累计入库税金10亿元,同比增收5.5亿元,增长121%。三是医药制造业增长16.5%,其中步长制药实现收入87.5亿元,同比增长15%。
3、“八项支出”完成较好。上半年,全市与GDP密切相关的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69.4亿元,增长8.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2.5亿元,增长8.5%;公共安全支出完成7.9亿元,增长27.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9亿元,增长3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2.3亿元,增长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32.4亿元,增长26.7%;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1亿元,增长15.5%。
二、矛盾和问题
从上半年情况看,全市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但从数据来源分析,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运行困难逐步增大。一是涉企服务收费较多。近年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成效显著,每年都取消、停征一批收费项目,但很多企业感觉服务性收费并未明显减少。主要是简政放权改革后,个别行业协会、商会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收取会费;有些经营服务性收费,特别是带有强制色彩的中介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二是社保缴费过高,造成企业用工成本持续增长。以牡丹区统和木业为例,该公司社会保险缴费占企业劳动力成本的比例,从2011年的14.8%上升到2015年和2016年的18.2%和19.4%。2017年五险基数又有所上调,较2016年每人增加1590元,该公司共有490名职工,仅社保一项就需多缴纳77.9万元。在企业销售收入下降时,社会保险缴费占比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三是企业存在融资困难、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我市很多小微企业都是租赁厂房生产,没有土地证,生产设备价值不高,缺少有效的抵押物,银行不愿放贷造成贷款困难。而且小微企业规模小、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差,企业管理粗放,不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财务和生产体系,无法提供银行贷款所需的必备资料,对小微企业的放贷具有高风险,造成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审查非常严格。企业为了获取银行贷款,只能寻找贷款担保,一方面担保公司的担保费要到贷款额的2%至5%,比例较高,另一方面缺少公信力较强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高升级,在信贷门槛以下的小微企业难以和银行进行有效地对接。
(二)营改增影响逐步显现。一是“营改增”后,降税减负效应持续放大。由于全部行业均能够实现进项税抵扣,增加了进项税抵扣额度,直接带来减税,并且执行国家“营改增”税收政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在整体税源没有大幅增加的情况下,税负下降势必造成整体税收收入随之下降。特别是今年5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将增值税13%档税率降至11%,减收因素将在下半年进一步显现。二是国地税征管规定不同对收入也有较大影响。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营改增”前按销售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改为按预收款的3%预缴增值税,另外2%的增值税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开具正式销售***)缴纳,导致增值税缴纳滞后。在我市施工的外地建筑企业,由“营改增”前按营业收入的5%缴纳税款(其中3%的营业税和2%的企业所得税),改为只按2%预缴增值税,少缴了1%的增值税和2%的企业所得税。三是营改增企业存在对增值税政策了解不够。对原来的营业税申报改为增值税申报不熟悉、不了解。如:营业税申报表内容少,只有总收入、应税收入、免税收入等项,相对增值税申报不但主表填报内容多,附表项目多、表内勾稽关系复杂的问题,还存在不会填报、预开收入如何申报的问题。四是存在营改增企业主动索取进项***意识差。不知道哪些购进应索取进项***、哪些应索取合规***问题,***使用、管理意识差,给下步进项抵扣带来很多问题。同时还存在对建筑企业工资额应占总成本多少比例的测算和确定问题,有的企业存在随意增加工资和人员数量,人为调整工资额和人员数量,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带来风险。
(三)结构性减税降费影响较大。自今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继续执行到年底;自去年10月份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每平方米下调了1元;自今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些政策从长远来看有助于企业的发展和财源的巩固,但短期内将减少相应的财政收入。
(四)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一是民生配套支出压力较大。优先发展教育,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困难群体救助力度,都需要大量增加财政投入;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民生政策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虽然上述政策中央、省财政承担了其中的“大头”,但县区民生资金配套任务依然十分沉重。二是债务还本付息包袱较重。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债务管理,逐年化解旧债,严控新增债务,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目前全市债务包袱仍相当沉重,特别是县乡情况更为严重,严重影响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加上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调控资金等陆续进入还款期,偿债压力较大。新的发展形势下,“棚改”项目、PPP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力度空前,融资规模快速增大,由于财力薄弱,有些项目不得不做,不得不举债,财政运行风险进一步加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三是重点支出方面财政需求缺口较大。“三农”投入、扶贫攻坚、节能减排、县区内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教育均衡化投入、棚户区改造投入及其他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需要大量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再加上社会转型期维护和谐稳定的压力向财政方面聚集,新增财力远远满足不了大量的政策性增支需要,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三、下一步走势分析
结合两税部门,通过对有关县区和企业的了解,发现上半年财政收入中不确定因素较多,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从煤炭行业新巨龙公司看,税收增长主要是靠价格拉动的。今年6月份,吨煤均价为856元,而好的年份卖到了1400元左右,最差的年份则卖到450元左右,几乎接近开采成本,受市场行情影响太大。从石油化工东明石化集团看,税收增长是靠政策扶持来实现的,主要是从国家发改委争取到了原油进口指标和成品油销售资质,但受国际油价影响较大,市场不稳定。从房地产业看,上半年实现税收有所增长,但主要是靠棚改政策去库存实现的,但目前由于补偿标准不规范,造成征收进度放缓,再加上政策性贷款到位慢,安置房建设滞后等,房地产业实现税收将有所回落。同时,由于煤炭价格上涨较快及电价调整,全市电力、热力、燃气等生产供应业上半年实现税收同比下降49%。
从以上情况来看,上半年收入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再加上营改增影响、国家减税降费等政策实施,减收因素将在下半年进一步显现,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压力巨大。
四、措施和建议
(一)切实抓好财政收入。一是进一步强化分析调度,加大收入考核、问责力度。强化旬调度、月分析、季总结办法,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对征管部门建立收入考核奖惩问责机制,确保任务完成。二是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对重点税源和新增税源,加大日常管理管控,强化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对工业企业、制造业纳税人重点查询采集耗电、耗能、耗水等指标信息,利用投入产出指标体系查补税款;对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摸清摸透税源底数,坚决征管到位。推行税源信息“网格化”管理,建立详细台账,实行动态监管。三是清理欠税,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在经济形势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清欠增收尤为重要。对清理欠税工作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奖惩,加大清查力度;征管部门、稽查部门加大力度,采取多部门联合、聘用中介机构等手段,集中进行清欠;对欠税企业采取加收滞纳金、1-5倍罚款、停售***、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查补税款。
(二)重点保证民生支出。一是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理财为民宗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完善厉行勤俭节约制度体系,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节约政府运行成本。进一步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条件。重点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支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规范财政监管,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加强财政专户监管,逐步扩大集中支付直接支付范围,全面清理财政借垫款,严控暂付款。贯彻落实《菏泽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从项目立项、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清理和核实财政存量资金,采取针对性措施盘活,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严格落实各项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快财政规范化建设。
(三)科学创新融资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方式,创新融资机制,全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增加项目储备,促进储备项目尽快落地,推动运作成熟的项目尽快实施,吸收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加大项目推介力度,深入研究上级政策,找准切入点,引导策划项目落地。加强对落地PPP项目的***服务和绩效考核,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健康有序开展。要把棚改融资作为“一号工程”,抢抓机遇,规范操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协调对接省国开行、农发行、中农工建等融资银行,努力争取最大资金额度支持。充分利用基金、发债等多种融资工具,多渠道融资,确保圆满完成全市棚改任务。
(四)建议市政府组织税收专项稽查。从分行业实现税收情况来看,个别行业经营状况与实现税收不相匹配。比如金融业,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较快,地方性银行入驻增加较多,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但实现税收总量却没有出现大幅增长,上半年同比仅增长0.9%。比如保险业,随着人们对保险认识的不断深入,我市保险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在工商注册数量倍增,但实现税收也没有出现明显增收,个别保险公司往年甚至出现截留税收等违法行为。再如房地产业,今年由于棚改政策实施,市县房地产去库存成效显著,尤其是学区房地段更是出现一房难求的局面,但上半年房地产业实现税收也没有明显增长,更有甚者,出现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在出具不动产销售***时,故意压低***价格,已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导致税款流失。从以往情况看,每次市政府安排的专项稽查,都发现企业或多或少有偷漏税行为。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市政府组织市国地税稽查部门,对上述行业进行专项稽查,对有代表性的案件要结合纪检监察公安经侦等部门严查快办,做到快查、快结、快入库。
(五)建议车辆购置税下划地方。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市各种车辆大幅增加,车辆购置税节节攀升。国家通过开征车辆购置税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将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财政资金,以满足国家行使职能的需要。首先,车辆购置税是在消费环节征税,只要纳税人发生了购置、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就要纳税,比所得课税和商品课税具有及时性。其次,车辆购置税按统一比例税率课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第三,车辆购置税是依法征收的,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因而其收入是可靠的。因此,车辆购置税更有利于依法合理地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从而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从地方来说,车辆的增加,地方交通压力大幅增加,目前市县区主要链接道路车流量很大,车辆挤占非机动车道已经司空见宽,加上群众交通意识单薄,车祸时有发生。车辆购置税归属地方,能够让地方增加财力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老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建议调整城建税税基。原来征收城建税的三税税基在营改增后,变成了两税基础,营改增后企业减负,同时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都相应减收。建议将原“三税”税基调整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为税基,增加城建税及教育附加收入,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需要及地方教育投入的需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同时,建议消费税设置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建议中央省进一步调整上下级结算体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