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相继下发《菏泽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菏泽市公安局、林业局关于印发
一是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865人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117处,检查重点市场场所59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8家,检查餐饮场所103家,清理网上违法信息8条,刑事案件立案5起,破获4起,捉获嫌疑人9人,打掉犯罪团伙1个,收缴野生动物978只,开展普法教育98次。
二是开展了“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暨涉林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19年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要求各县区严格落实巡查排查制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本部门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按有关规定移交,充分利用共同责任机制,及时制止、查处、移送违法案件,做到职责明确、无缝衔接,防止监管缺位、履职不到位问题发生。
三是开展“昆仑4号”行动。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和市公安局工作要求,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于8月初至12月底,开展“昆仑4号”行动。截止目前,全市共侦办刑事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收缴野生动物2029只,其中活体756只,死体1273只。
二、加强森林督查,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完成2019年的森林督查任务。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和执行情况,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以及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建立森林督查专题数据库,建立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查处和整改销号制度。对2018年森林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对199个违规使用林地图斑,1546个违规采伐图斑逐县区逐小班进行整改,有效维护森林资源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
4月22日,市林业局和牡丹区林业局在中国牡丹园野生动物世界举办“珍爱美丽地球,守护自然资源”世界地球日主体活动和“关注候鸟迁徙,维护生命共同体”全国爱鸟周主体活动。活动期间,市民代表宣读《世界地球日倡议书》,学生代表宣读《爱鸟护鸟倡议书》,使爱鸟护鸟成为全社会的共同风尚和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4月24日,我局联合牡丹区林业局深入花鸟鱼虫大市场,联合开展世界地球日和爱鸟周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页,宣传宣传条幅,散发爱鸟护鸟明白纸,倡导群众保护地球、爱护鸟类等野生动物,与野生动植物和谐共处。
四、开展林区禁毒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林区广大人民群众禁毒意识,掀起禁毒宣传新高潮,以“全民禁毒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了禁毒宣传检查工作。期间,全市共出动车次58次,人员252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600余份,开设禁毒法律知识讲座1场次,悬挂宣传标语70余副,检查重点区域30余个,为构建和谐、文明、无毒林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每年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我市在防火期期间加大防火宣传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菏森公字[2019] 3 号文)。清明节前夕,市局对全市13个国有林场进行了督导巡查。重点巡查了林区内上坟烧纸、林内吸烟、露天烧烤等野外违规用火情况。11月11日-11月15日,全市森林公安干警、林业局工作人员、国有林场职工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林场、森林公园、人员密集区等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防火宣传海报,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共张贴、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二十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