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202201017号案件的调查处理报
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问题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巨野县进行调查处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环保督察热线的通知》(鲁厅字[2017]52号)要求,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
巨野县大谢集镇王胡同村,村东菏泽汇豪纺织有限公司,污泥掩埋在厂西墙根下,污染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菏泽汇豪纺织有限公司位于大谢集镇北园路中段路北,法定代表人:王鹏。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织布、漂洗布;棉纱、光坯布、毛坯布、线、服装的加工、销售;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印花服务。目前主要从事棉纱纺织、漂洗、服装加工等业务,未开展印花业务。该公司于2020年7月9日通过环评批复(巨行审[2020]环评153号),2021年3月2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原材料包装袋产生的废料、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物质气化残渣、脱硫过程中产生的石膏等,正常生产时,日均产固废1吨左右。该公司于2021年7月8日与山东久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泥清运合同》,约定由对方以资源再利用的方式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查阅该公司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山东久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30日、2022年1月2日、4日、6日、8日,先后清运污泥6次,共计14.6吨,与该公司污泥转移台账相符。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设备运转正常;为核实群众举报的“该公司将污泥掩埋在厂西墙根下,污染环境”的问题,调查组组织人员,对该厂西墙根进行了沿线挖掘(长106米x宽1米),挖掘至实土层,深度达1.5米以上,未发现污泥掩埋现象。
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三、下步措施
巨野县政府责令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加强对该公司污泥处置的监察力度,督促该公司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污泥;责令大谢集镇政府明确包保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该公司污泥设施运转正常。
菏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