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1月21日,菏泽召开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研究讨论《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菏泽市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及审计评价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2020-2021审计年度15名被审计领导干部评定了综合评价等次,评定结果报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
会议指出,通过《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结合每年的审计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更新,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提供参考和依据。《菏泽市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及审计评价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造成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合理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行为。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以******关于审计工作***和***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抓好对中央两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省经济责任审计及结果运用等文件,以及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实施办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按照结果运用实施办法的规定,各自细化自己部门的具体操作办法,将各自职责落到实处;要规范完善创新,加强对各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结果运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研究,用好审计结果,不断推动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