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我市下发责任分解通知
青岛日报讯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青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分解》通知,对创建文明城市的八个方面、37个指标和117项测评内容进
行了层层责任分解,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跨越式发展,实现率先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
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一座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中央文明委确定,2005年9月将评选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重要的城市品
牌,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是对多年来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次全面考核。
据了解,当前我市离《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一些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为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市下发了《青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责任分解》通知,其中对城市经济与城市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依法治理与社会稳定、科技教育与文体卫生、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创建活动与创建氛围、组织领导与工作机
制、党风政风与社会风尚八个方面的责任进行了分解,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协作,真抓实干。
据了解,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正针对测评体系中的薄弱环节,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思想道德教育要有新突破,城市环境要有新变化,行业创建要有新亮点,
维护稳定要有新成效,文化建设要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