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深入镇驻地及村居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
为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环境,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度,近日,兰山区在城区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的基础上,深入镇驻地、村居等区域,持续扩大《条例》宣传影响。
“您好!我们是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工作人员通过开展知识讲座、入户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对《条例》进行宣传指导,重点对《条例》做了详细解读,并向群众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好处、如何正确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易错点等,积极推进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各镇、经开区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有了更深入、更详细的了解,使“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进一步提高,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3月份是《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月,兰山区将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加强《条例》宣传,使生活垃圾分类深入贯彻到村镇的日常生活中,形成学《条例》、会分类的良好氛围,使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共同营造绿色环保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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