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纪委通报20起典型案件
本网讯(记者黄朝晖)5月12日,市纪委公开通报20起典型案件,其中,违反“六大纪律”典型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各10起。
通报的10起违反“六大纪律”典型案件中,违反工作纪律案件4起。如:鄂城区长港镇财政所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杨敦浩违纪案。经查,杨敦浩在担任财政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农村“三资”监管不力,该镇夏沟村发生村级大额资金账外循环、违规出借大额资金,造成较大损失;违规以安全值班、保洁费名义给干部职工发放补助款;其本人利用职务之便,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使用公车。2015年11月,杨敦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另6起案件分别违反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
通报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中,违纪事实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公款同城吃请、违规公款送礼、公款报销香烟礼花、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多种行为。如:2015年10月,凤凰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郭明在操办女儿婚事时,不按规定履行报告制度,邀请机关干部8人参加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今年1月,郭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鄂城区泽林镇协调办主任刘朝胜违规组织同城超标准接待1701元。今年3月,刘朝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