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走进拆迁户真心为民服务获好评
“你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平房,是1987年建造的,没有土地证和产权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汉川市《涵闸河综合整治征收补偿方案》,你可以获得1:1.45比例还建房的补偿,你如果选择不要还建房,你可获得货币补偿……”7月23日,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克明率领工作专班人员走进涵闸河综合整治工程“拆迁户”,与拆迁群众坦诚交流,解难释惑,受到了工程指挥部和拆迁群众的欢迎。
据了解,该市顺应社会各界和城区建设的需要,报经上级批准,决定对横穿该市城区的涵闸河进行综合整治,对沿河两岸整治区域的居民房屋依法予以征收、拆迁。这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确保拆迁工作依法、文明、和谐的进行,推进工程的顺利实施,该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以此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精心挑选了法律知识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5名干警,迅速组成了工作专班,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了房屋征收、拆迁的群众工作之中,“拆迁户”何高、今年56岁,在涵闸河西段南岸居住了整整26年,他对市政府综合整治涵闸河的决策是拥护的、认可的,对政府制定的拆迁政策也是满意的,但对于自己马上要离开自己生活多年、熟悉的生活环境,在情感上流露了一些不舍,细心的吴副检察长耐心地进行了入情入理的劝导:“政府充分地考虑这一因素,将原来的沿河居住变为集中的小区居住,仍然在涵闸河南岸200米远的地方。三年后,涵闸河建成了集休闲、娱乐、健身于一体的景观带,你每天都可以来散步、锻炼、观美景,这岂不是人生一大快事、幸事,岂不美哉”。一席话,引来了满堂笑声,何高也会心地笑了。
涵闸河综合整治工程是该市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民生工程,第一阶段涵闸河西段两岸整治工程涉及拆迁户571家。吴副检察长表示:“我们一定竭尽所能,走进“拆迁户”,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和扎实有效的思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与指挥部进行协调、沟通,发挥了“桥梁”作用,切实维护好“拆迁户”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