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区直部门预算编制突出四严格
区直2009年部门预算于10月6日正式启动,部门预算按照“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确保重点、讲究绩效、收支平稳”的原则,突出“四个严格”,力求部门预算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严格编制范围。区直115个一级预算单位及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按照统筹安排、综合预算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将所有的非税收入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
严格编制口径。人员经费全额保障。按编办核定的在编在岗人员和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财政部门核定的津贴补贴标准,对全区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予以全额保障。公用经费适当提高。在确保农业、科技、教育法定支出,确保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民生支出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对行政事业单位按编制数人均增加1000元补助,对行政事业单位标准办公面积补助由每平方米50元提高到100元。项目经费量力而定。各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的财力,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确保各类项目顺利实施。
严格非税收入审核。对区直所有预算单位的非税收入逐一***核实,业务科室以审核基础数据、基本支出为主,非税局以审核非税收入的项目、完成额度及收费成本为主,确保非税收入的真实、准确、无误。
严格编制程序。各预算单位如实向财政部门上报基础数据和基本支出规模,收支建议计划,以及下年度新增项目和测算数据;财政部门结合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区本级财力状况,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各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预算,向财政部门报送;在经过人大审议通过后,财政部门批复到各预算单位执行。(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