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四强三严狠抓重点森林防火期工作
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确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全省重点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重点期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区林业局“四强三严”狠抓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实行生态建设任期目标考核制,确保“四个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扑救现场指挥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层层签定森林防火责任状,层层落实包保责任,把责任目标量化到山头、地块及重点人群,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重点防火期内,该局将继续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宣传车、标语、横幅、短信、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防火宣传,同时,在林区、林道、岔口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宣传碑,让“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自觉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防火预案可操作性。该局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特点、林情实际认真研究,不断修订完善防火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并集中组织开展应急分队防火技能及安全知识培训,陆续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不断提高我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增强扑救能力。加大投入,确保专业应急分队队伍人员配强配齐,乡镇应急分队人员确保20-30人,村级应急分队人员确保30-50人,组级应急分队人员确保10-20人;确保护林员巡山工资待遇落到实处,充分调动护林员管护山林、守护山林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五是严禁野外用火。进一步加强对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管,严格实行野外用火报批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时期、重点人员,制定了相应严格的监管防范措施,严厉处置违规野外用火肇事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该局将不定期组织专班领导随时到重点地段、关键部位检查督办督查防火工作责任的落实,重点对护林员到岗、野外火源管理、防火物质储备、应急分队人员保障、宣传碑牌到位、办公室值班电话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到位、组织不力等造成森林火灾的,由森林公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是严格值班制度。继续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单位主要责任人、分管具体责任人,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一旦发现火情将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