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治在机构改革期间砥砺前行
3月以来,应对机构改革原政府法制办人员少、业务多、专业强等诸多困难,市司法局采取“二三四”措施,推进政府法治工作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确保了改革期间原政府法制办职能持续运转。
“二个充实”。从全系统精选2名能力强、素质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同志,调配到原政府法制办职能科室,充实政府法治工作力量;对全市执业律师排出“值班表”,每周安排2名律师到原政府法制办职能科室坐班,专门从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实政府法治专业力量。
“三个未断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未断档,先后受理审结财政、市场监督管理、人社、郢中街办行政复议案件4件,代表市政府出庭行政应诉4次。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未断档,参加市政府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会8次,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并出具体意见10个,审查规范性文件4个,为市政府决定提出相关意见60余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未断档,按照上级要求取消证明事项68项,对涉及到的13个执法部门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四个稳步规范”。稳步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审批程序,与市政府办共同制定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审签权限和流程,理顺了内部签批程序。稳步规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严格遵循《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对不符合发文程序的一律退回补充程序,对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一律不予通过。稳步规范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修改制定《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呈报表》,进一步明确市政府重大决策承办单位职责。稳步规范改革期间行政执法程序,印发专门文件,明确改革期间行政执法人员暂持原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范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