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野保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4日发表
4月18日,江陵县野保站接到森林公安局来电称在郝穴镇富迪超市对面有一群众在街道上捡拾了一只鸟类动物,野保站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经查看识别,该鸟是猫头鹰雏鸟,左翅部位有明显折断痕迹,丧失飞行能力。野保站将该鸟暂时收养,及时移送给公安县野生动物收容中心代养,待伤势好转后返归大自然。江陵县野保站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发现受伤或迷途动物,广大群众应及时向当地野保部门报告,发现非法捕猎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第一时间进行举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15:16: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