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河流及水利工程流管理范围界线划定成果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市组织开展了河流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现将30条河流、93座水库、8座电站、1处灌区管理范围界线予以公示:
一、划界范围汉江等30条河流、大柏河等93座水库、8座电站、1处灌区管理范围线。
二、划界标准
根据《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要求
三、划界成果
勘察设计单位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参考设计洪水位,结合河流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划定了汉江等30条河流、大柏河等93座水库、8座电站、1处灌区管理范围线,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示(相关信息见***)。有关节点坐标请到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
联系人:丁联强 魏旭东
联系电话: 0719-5230017 0719-5225807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359655285@qq.com
附:丹江口市26条河流管理范围线划界公示图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