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一、项目名称: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满足区消防救援大队日常监督执法公务活动需要,面向社会租用商务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车型。
三、服务期限: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项目费用标准
1.车辆租赁费最高限额如下:轿车半天397元、全天***5元、按里程计费2.5元/公里;商务车/越野车半天496元、全天744元、按里程计费3.0元/公里;中型客车半天586元,全天880元,按里程计费3.2元/公里;大型客车半天687元,全天1178元,按里程计费3.5元/公里。
2.行驶里程在300公里以内的租车,2小时以内租车按里程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计算公里数);2小时(含)-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费;6小时(含)-24小时以内按全天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时间)。里程超过300公里的根据市场成本议价决定。
3.租赁价格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驾驶员食宿费除外)。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承担。
4.公务活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事故赔偿等费用由租车公司承担。
五、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湖北宜昌注册相应资质并实际开展车辆租赁业务的法人。
2.投标人须保证服务车辆产权均属投标人,配备司机须是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相关证明齐全,包括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保险证、环保证、年检证书等;投标人用于租赁服务的中、大型客车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3.区消防救援大队执行公务活动时,提前一天进行预约,租车公司必须按要求安排车辆到位,累计三次无法完成预约服务的供应商,我大队可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照本次报价顺延补充确定其他供应商。
六、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4.企业所属车辆信息明细表;
5.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七、比价原则
本次招标由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比价小组负责,根据符合需要的报价人车辆拥有情况与综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至3名候选人为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说明
相关资料请于2020年9月20日17时前送达夷陵区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财务室(报价表须密封盖章),比价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退回(地址: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119号,联系人:周惠杰,联系电话:159****2118)。
***:比价文件模版(未提供的可自行编制)
1.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2.企业所属车辆信息明细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9月10日
***1:
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项目
车型 | 最高限价 | ||
按时间计费(元) | 按里程计费
(元/公里) | ||
半天 | 全天 | ||
轿车 | 397 | ***5 | 2.5 |
商务车/越野车 | 496 | 744 | 3.0 |
中型客车 | 586 | 880 | 3.2 |
大型客车 | 687 | 1178 | 3.5 |
备注:供应商只需报下浮率,下浮率精确到两位小数。实际结算价=最高限价×(1-下浮率)。
下浮率:%
供应商名称(签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企业所属车辆信息明细表
序号 | 车辆类型 | 车牌号 |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 初次登记日期 | 年检有效期 | 备注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3: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宜昌市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
我公司在近三年内,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未因违规、违约被解除合同、介入诉讼或仲裁。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若在本项目的采购全过程中,被查实我方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参与比价资格,且我方将无条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