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召开
本网讯:3月16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召开。县委书记罗毅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家全、徐永才、王宗明、李质三、彭家录、李红军、李宏萍等县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2011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任命孙争光同志为兴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意免去李志飞同志兴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罗毅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力度;根据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县属鄂西山区、三峡库区、地灾多发区的实际,高起点、高标准地修定完善我县水土保持规划;突出治理重点;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法》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罗毅要求,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把这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抓好办实,让这项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向上争取,力争今年把将我县整体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县范畴;进一步加强对试点村的调查研究,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参保率达95%以上;积极推广试点县的成功经验,加强和完善新农保试点县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序进行。
列席本次会议的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土保持局、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张久武、高平、李作银等三名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