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到企业工作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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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根据县人民政府鼓励大学生到企业工作的有关精神,2009年应届大学生到企业工作奖励资金申报事宜,由长阳科技局于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受理。奖励标准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执行。
本次申报以申报人当前就职企业为单位进行,凡县域内注册的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自愿申报。企业申报的应届大学生对象是指招聘的2009年应届大学本科(二本以上)及以上毕业生,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3年)服务合同,且已满3个月试用期。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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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3:02: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