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网讯(张莹):3月21日,笔者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到,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县将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计发。这是我县连续第八年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
据了解,这次调整的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和退职人员。 具体调整标准为: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
对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及退休前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不同等级,在普调基础上,分别再增加20至290元不等的基本养老金。
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和80周岁的,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再分别增加30元和40元基本养老金。此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将相应增加。
我县本次企业退休人员调资工作预计可在今年4月底以前全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