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
本网讯(文教科):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近日,县政府下文将我县新农合人均筹资由去年的150元提高到230元,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县新农合筹资标准,在去年年人均150元基础上提高80元,达到人均23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人均120元提高到人均200元,农民个人负担30元不变。乡镇卫生院起付线将提高为100元,起付线至500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500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80%;县人民医院起付线为300元,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起付线为200元,起付线至1000元部分补偿比例调整为50%,1000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调整为70%,其中县中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按分段分别提高5% ;同时,为了简化农民转诊、报销手续,我县将加快推进全县参合农村居民健康“一卡通”进程,按照一户一卡的标准为参合农村居民免费配发磁条卡,确保今年年内实现全县参合农村居民在省、市、县、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和现场即时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