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务民生中谋求作为
“务实为民,好比功积如山,德载千秋”。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在创新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大鹏乘风,扶摇直上。在服务民生上实现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就。
“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先进单位”……辛勤工作、艰苦奋斗的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铭刻下了一串串熠熠生辉的足迹,荣誉是他们坚持不懈地全力服务民生的有力见证!
社会保障撑起民生“幸福伞”
社会保障工作是全县工作稳定的基础。近年来,保康人社部门始终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放在解决民生问题的优先位置,切实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问题。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达10.6万人,续保缴费率达98.78%,续保缴费率在全省65个县市中位居第三,受到省人社厅通报表彰;社保五险扩面达5323人,参保人数达12.3万人,社会保险参保率在全省目标考核中进入第二方阵,为县域经济发展抢先进位做出了贡献;当年征收社会保险费1.06亿元,发放1.01亿元,发放率达到100%。
仅几万人的山城保康,社会保险参保率如此之高,不仅是群众认知的提高,更是人社部门工作力度的体现。
为了圆人人都享有社会保障的梦想,该局跑市进省,争取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在我县相继启动,五七工、家属工和未参保集体职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参加医疗保险。2010年10月1日,保康县被***批准为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这是一座全新的里程碑,实现了农村养儿防老为国家养老的历史性转变,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
至此,保康县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各个层次,城镇养老保险覆盖面由机关事业单位、城镇企业扩大到乡镇村办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村主职干部和农民;医疗保险由机关事业和企业职工扩大到城镇全体居民;工伤保险由城镇企业职工扩大到乡镇矿山企业和建筑行业农民工;失业保险参保率稳步上升,生育保险从无到有,参保人员大幅增加。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城镇化、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人民对有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优美的环境的期盼,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更加迫切。作为民生部门的人社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他们的奋斗目标。2012年,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预算资金240万元,使全县60岁以上老人月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60元,这一做法开全省之先河。企业退休人员连续进行9次调待,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月人均***0元提高到目前的月人均1450元,人均增长810元。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70%,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1万元。推行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保证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0元,支付比例达到50%。
全面启动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种,将职工医疗保险16个慢性病全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二次补偿,着力解决因病致贫现象发生。
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为381人发放社会保障资金17.4万元,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工作经验得到省市人社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深入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改制困难企业,采取政府买单的方式,补缴社会保险2300多万元。
统筹城乡就业让人民群众更幸福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致富之源,是幸福之根。近年来,人社局以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为载体,积极搭建创业就业平台,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5521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98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
开展大创业,实现就业总量倍增。创业是带动就业的有力载体,实践经验表明,一个成功的创业主体至少能带动4劳动者就业,为此,人社局紧紧扭住“牛鼻子”,抓实推进全民创业。配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全民创业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召开全民创业动员大会,现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40万元,评选表彰“创业明星”30人,营造了浓厚的创业氛围,掀起了全民创业的高潮。着力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不断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投入小额担保贷款基金800万元,累计为创业者提供贷款6625.5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放贷时间由1年放宽到2年。实施培育创业主体,实施大带小企业创业、大学生创业、青年创业、巾帼创业、返乡创业等“五大工程”,开展创业培训1543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74亿元,新增创业主体2924个,带动就业4267人。
开展大培训,打造就业素质品牌。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机构和用工企业,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城乡联动、企业联动的培训工作机制。整合人才交流中心、就业训练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机构资源,形成大培训、大提高的强大合力。根据用人单位和市场用工需求,推行以需定培、以培供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四种模式”,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紧紧围绕全县产业调整工作部署,打造保康自己的实训品牌,重点以数控车床、电脑维修、金属焊接、电工钳工等拳头专业为主,让学员学到实用技术,提高就业成功率;以养殖业(猪、牛、羊、鸭、鸡)和种植业(核桃、香菇木耳、茶叶、烟叶)等农林特产业为主,组织师资力量进村***为群众开展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就地发展能力;引进SIYB等培训模式,实现创业培训的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培训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的学员、劳动预备制度培训的农村学员和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学员,给予生活补助。2012年,共开展“雨露计划”培训430人,开展“阳光工程”培训?19?期1600人,开展劳动力培训34期3692人,开展农民技术普及培训30期15000人。搭建大平台,实现劳动力供需对接。以“春风行动”为载体,以返乡农民工为主要对象,以一封慰问信、一套就业创业政策和就业创业信息、一场用工对接座谈会、一次企业参观、一场大型招聘会、一系列促进创业的服务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在实现家门口就业创业的同时,有效缓解了我县企业用工难状况。以“双联双促”、“三万”等活动为契机,以***走访、送就业政策、送就业岗位、送职业指导、送培训信息、送困难补助“一走五送”为主要内容,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帮扶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发放再就业政策宣传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资料和职业指导手册3500余份,帮助200余名困难群众实现了就业。开辟就业创业政策、信息等专栏,畅通电视台、报纸、电子屏等宣传渠道,先后发布就业信息5000余条,实现就业1000余人。同时,人社局结合保康实际,积极争取惠民政策,开发城市协管、保洁保绿、交通协警、治安巡警等公益性岗位1000余个,优先解决零就业家庭、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就业难问题,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
今年初在全省就业工作暨 “充分就业社区”表彰会上,保康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被省厅授予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称号,光千社区和新街社区荣获“充分就业社区”称号。
发挥部门职能让社会更和谐
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保康人社部门抓重点,解难点,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先后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81件,结案率达100%;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812起,督促企业补签、续签劳动合同2.3万余份,为农民工清理拖欠工资850多万元,为遇难农民工追讨抚恤金及经济补偿1200多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人社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改善民生保障、服务城乡群众、建设幸福保康”为主题,以 《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六进”为载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进万家”宣传活动,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提高人社政策法律的透明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提升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先后接待咨询对象402人,帮助企业规范理顺劳动关系35家,涉及劳动者2030人。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了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巡查各类用人单位262家,涉及劳动者8384人,补签劳动合同2000余份,督促5家新成立单位办理了劳动保障登记。建立信访投诉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55件,立案55件,结案件53件,中止2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456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3758262.06元;通过信访及“12345”转来的举报投诉案件3件,在规定时效内结案的3件,充分体现了快立案、快协调、快解决的工作要求,及时消除了不安、稳定因素。建立劳动保障书面年检制度,接受劳动保障书面年检478家,涉及劳动者13960人,建立了覆盖全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基本情况的管理台帐,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模式。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收取41家新开工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92.5万元,防止了新开工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集中开展人社服务专项行动。与县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检查职介场所和用人单位50余家,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招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帮助用工单位理顺劳动关系,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开展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确保了县内所有建筑工地民工安然返乡,有效维护了我县元旦、春节期间的祥和、稳定。
加大劳动仲裁工作力度。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以裁决为辅,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12年,该局接待政策咨询人员420人,来信来访人员68人,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89件,案外调解案件59件,立案调解案件20件,裁决案件10件,结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