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修改(洪政规〔2021〕3号)的
为加强我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拟对《洪山区促进商贸繁荣发展措施》(洪政规〔2021〕3号)进行修改,现将《关于修改<洪山区促进商贸繁荣发展措施>(洪政规〔2021〕3号)的通知》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7月28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洪山区商务局。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18号。邮编:430070。
联系人:朱理,电话:87678265。
洪山区商务局
2022年6月28日
关于修改《洪山区促进商贸繁荣发展措施》(洪政规〔2021〕3号)的通知
为加强我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拟对《洪山区促进商贸繁荣发展措施》(洪政规〔2021〕3号)进行修改:
1.将《措施》第七条第1项修改为:“符合本措施规定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将《措施》第七条第2项修改为:“本措施适用于税务登记在洪山区并在洪山区长期依法经营的商贸企业(含大个体),重点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含大个体)。企业通过弄虚作假获得政策支持,或出现其他违反获取奖励的限制性条件的情形时,将取消政策支持资格,若支持政策已兑现,已享受奖励需按原发放途径予以全额退还,并保留对企业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享受奖励期间,若发生股权变动、注册地址或名称变更等事项,应及时书面告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3.将《措施》第七条第6项修改为:“本措施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洪山区商务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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