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祺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信用修复申请表
编号:2020013
申请单位 | 江苏金祺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23MA1MKQ631Y | 申请日期 | 2020.7.1 |
联系人 | 姜世红 | 联系电话 | 188****5965 |
通讯地址 | 宝应县广洋湖镇工业区兴阳路8号厂房 | 3489666279@qq.com | |
失信事实及 处罚结论 | 2019年4月15日宝应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我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我公司2018至今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人民币六千二百五十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宝)应急罚(2019)99号)。 | ||
整改情况 | 我公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通过了宝应县应急管理局整改复查,于2019年6月6日,将罚款足额进行了缴纳。 | ||
信用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写内容和提交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在省社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中记录。 签字(盖章) | ||
备注 |
备注: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出申请时,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填写工商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