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六十八项整改工作的销号公示
一、整改问题
特别是要珍惜湖泊优良的水资源名片,正确处理水淘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做到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先行,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整改目标
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做到水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先行,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贯彻《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机制,提升环境保护优化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的能力。
四、整改工作
1、以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我区制定《汉阳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严格实施省、市湖泊保护条例,强化条例宣教工作,广泛宣传湖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的湖泊保护意识;保持全区对违法填湖高压打击态势,全面强化湖泊巡查监管,严查严打违法填湖行为,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湖泊保护长效管理工作,制定《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湖泊保护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一步,我区将通过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为全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公示期: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6日(7天)
联系人:胡国斌 电话:84468492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