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集体声乐类个人三独类比赛的通知
各镇中心初中、县属各中小学:
根据《2017年宝应县中小学生体育艺术节活动方案》,结合《扬州市第四届“中国梦•运河情”师生才艺大赛》要求,经研究,定于4月下旬组织全县中小学生集体声乐类比赛和中小学生个人“三独类”才艺比赛。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生集体声乐类比赛:
形式为小合唱或大合唱(均不得伴舞)。人数(含伴奏)分别不超过15人、60人。内容为演唱一首歌曲,时间均为5分钟以内。要求每个学校上报1个节目。
二、中小学生个人“三独类”才艺比赛:
形式为独唱(含戏曲、曲艺)、独奏、独舞(体育舞、街舞除外)。伴奏、服装等自备。表演时间为6分钟以内。要求每个学校独唱、独奏、独舞各上报1-2个(分别为不同选手)。
三、奖项设置:
分中学组、小学组,按声乐类和“三独类”分别评出一、二、三等若干名和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
四、上报要求:
各校于4月15日前将节目上报表(按通知要求及***样表详实填写)电子稿发送初教科邮箱:zhouchao1973@qq.com。比赛时间大约为4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宝应县教育局初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