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五琼浆大酒店中餐制售项目环保审批公示
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宝应县五琼浆大酒店中餐制售项目进行环保审批,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该项目位于位于宝应县安宜镇苏中路66号,项目营业面积26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主要经营中餐制售项目。酒店共有2层:一层为接待大厅,配有5个包厢(每个包厢里配有8张10人圆桌);二楼为大厅,配有50张10人圆桌,厨房位于南侧附属楼,约400平方米,共有8眼灶头。(详见平面定位图)每天容纳顾客约900人。餐饮项目年经营360天,营业时间为9:00-13:30,16:30-21:00。
二、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概述
⑴废水:主要是为餐饮用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
⑵废气:主要是燃料废气和厨房油烟。
⑶噪声:主要为餐厅厨房、交通噪声和社会活动噪声。
⑷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
三、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⑴废水治理措施
餐饮废水先经筛网过滤、隔油池隔油后,然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废气治理措施
油烟由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下水道排出。
⑶噪声治理措施
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风机、空调外机安装在楼顶,做好固定加装隔声罩和消声器,同时,在营业过程中不使用音响设备。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
⑷固废治理措施
餐饮垃圾和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统一清运,负责处理,不外排。
四、执行标准:
⑴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接管)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污染指标 | pH | COD | BOD5 | SS |
数值 | 6-9 | 500 | 300 | 400 |
⑵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
规模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最高充许排放浓度(mg/m3) | 2.0 | ||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60 | 75 | 85 |
⑶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
单位:等效声级Leq[dB(A)]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2 | 60 | 50 |
4 | 70 | 55 |
五、项目审批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三产”行业,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可行,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审批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构名称:宝应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0514-88257539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该项目周围居民及相邻业主。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的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如果有对宝应县五琼浆大酒店中餐制售项目建设有看法和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局:
⑴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hbxzfwk@163.com;
⑵以来函或信件方式寄至:宝应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⑶以来电方式,联系电话:0514-88257539。
所提建设性意见和看法的公众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以便与您及时交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我局就该项目审批向周围公众征求有关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