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一村民在草海非法捕鱼被提起公诉
因违法使用电鱼设备在草海捕鱼,犯罪嫌疑人迟某被草海管理局渔政巡逻人员抓获。6月12日,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迟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1985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以草海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1992年被***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历年来,草海水域的生物多样化保护工作是草海生态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渔业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草海水域实行禁渔期管理,在每年3月至6月期间,整个草海水域及回流草海河道支流水域均禁止捕捞,让草海水产品资源修生养息、可持续发展。
迟某系土生土长的威宁人,以打渔为生。2015年年底,迟某听说市面上售卖一种电鱼工具,使用该工具可以将鱼、虾电昏后直接撒网捕捞。2016年年初迟某到云南省昭通市购买了该种电鱼设备,农历新年刚过,迟某便开始使用该设备打渔,每次打渔多则几十斤,少则几斤,严重破坏了草海水域的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电鱼是法律所禁止的捕捞方法,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域使用该方法捕捞水产品可能触犯刑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贪欲让迟某不顾法律禁止,恣意所为,也将会让迟某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