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展开行动坚决彻底取缔在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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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为减少大气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0月11日,于洪区市场监管局对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彻底整顿和清理。
此前,该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多次对位于于洪区沙岭街道的8户高污染燃料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于近日下达了《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违法行为的通告》。截至目前,该区调集沙岭市场监督管理所、于洪市场监督管理所、迎宾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检查大队、质监大队等部门执法人员42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高污染燃料经营者进行处罚,并将沙岭金沙城附近的散煤清理干净。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该区将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再次复检,确保“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为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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