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获教育部优秀案例
近日,记者从毕节市教育局获悉,《毕节市多元举措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双减”工作优秀案例,全省仅有3个案例入选。
在推动中央“双减”工作落地过程中,我市对准“双减”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指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双减”工作。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专项行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67所,压减243所(注销203所,转型40所),压减率91.01%;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营利性转非营利性培训机构24所,占比100%;校外资金监管***所,占比100%;推进全面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合同》***所,占比100%。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机制。毕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制发《毕节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分管秘书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管局长为成员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时间表及路线图。市政府每月工作例会听取各县(自治县、市、区)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周对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进行调度。
守住“钱袋子”,建立资金监管风险预警机制。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意见》。一是明确监管银行,通过县级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以比选或竞标方式确定具有资金监管能力和开发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提供数据分析、服务保障、风险预警和结果应用等功能的银行;二是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限定最低余额,校外培训机构在合作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最低余额分为固定最低余额和流动最低余额,固定最低余额不低于10万元,在开展培训前存入专用账户,开设的专用账户相关信息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毕节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执行“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要求,与培训学生或监护人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制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出现专户内留存最低余额不足10万元、专户内留存最低余额不足预收经费的10%、校外培训机构当日累计提取资金超过其预收经费的30%或一周累计提取资金超过预收经费的70%时,监管银行需向教育部门进行风险预警通知,教育部门及各部门做好相对措施,最大限度做好风险防控。
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营转非”“转型”审批服务效能。毕节市指导各县(自治县、市、区)发挥教育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优化审批服务。各县(自治县、市、区)开通绿色通道,教育、民政、市场监管三家部门联合互通、密切配合,简化办理办事程序。
聚焦寒暑假、节假日,严把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占用休息日培训及非学科培训机构变异培训行为。坚持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开展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查处和曝光;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督举报电话》《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在毕节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专题推送,多渠道、全方位地让中央“双减”政策入脑入心,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加大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