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安监局对煤矿企业开展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
近段时间以来,织金县安监局在对煤矿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中,发现部分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持假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情况,这种行为严重危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容易给煤矿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危害。为了杜绝持假证和无证上岗情况发生,织金县安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行动。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该县安监局成立了以安监局局长周朋玖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到位。
二、明确专项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煤矿五职矿长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配齐及持证上岗情况,其中安全员、瓦检员、爆破员配备数量满足每班每个作业点不少于1人次;防突工不少于6人,绞车工配备满足每台绞车不少于3人,并有一定的备用人员。三是检查煤矿入井工人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四是检查煤矿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培训制度、计划及档案管理等情况是否健全
三、相关规定。一是要求煤矿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持假证和无证上岗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及时清退,同时要及时配齐所缺的各种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入井工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实行持证上岗。二是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对五职矿长不齐或管理机构不健全的煤矿,作停产(建)整顿,并处罚2万元。三是对特种作业数量配备不足的煤矿,每少1人处罚1万元,少2人处罚2万元,依次类推。四是发现入井工人未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煤矿,每发现1人处罚2000元。
四、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各煤矿要认真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对未持证或持假证的矿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专项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要依法依规进行检查监管,切勿对查出问题的煤矿进行包庇,一旦因此而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将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