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批复实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日前,市政府批复同意实施《泰安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安排,“十三五”期间,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范围涉及东平县8个乡镇、39个行政村、4289户、15762人,计划3年内完成搬迁任务。
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范围涉及东平县戴庙镇、接山镇、旧县乡、大羊镇、老湖镇、东平街道、彭集街道、州城街道等8个乡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规模1743户、5700人;按照“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的要求,需同步搬迁人口规模2546户、10062人。
我市计划2016—2018年内易地扶贫搬迁,后两年巩固提升搬迁扶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2016年度共搬迁28个村,692户、1869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10人),其中26个村为部分搬迁,主要是未享受到移民避险解困有关扶持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5人;2017年度整体搬迁7个村,2703户、1021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96人);2018年度整体搬迁4个村,894户、368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人)。
在安置方式上,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方式。根据就业吸纳能力、产业开发潜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科学布局集中安置区10个,采取建设移民新村、依托小城镇、依托乡村旅游区的方式集中安置13个整体搬迁村居民,其他26个村495人分散安置到水库移民避险工程安置区。在建设内容上,严格落实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标准要求,设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完成安置区住房建设面积约54.5万平方米。根据安置区实际需求,基础设施上需新建道路49.98公里,铺设电网54.98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厂2处,铺设供排水管网109.96公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需新建学校、幼儿园29400平方米,卫生院所2740平方米,文化室2600平方米,健身广场38000平方米,村级服务中心5600平方米。
根据“十二五”物价水平,考虑“十三五”物价上涨因素,测算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102034万元。将通过国家安排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农户自筹、金融机构贷款等多渠道统筹解决,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筹集资金用于易地搬迁投资还贷。从财政补助上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国家将按人均0.7万元予以补助,省级财政再给予人均1.8万元补助;对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省里给予人均0.9万元补助,两部分合计约23305万元,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