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新区成立农村社会治安巡逻队
11月18日,泰安高新区公安分局举行成立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巡逻队仪式,市公安局和高新区有关领导参加,并为社会治安防范巡逻队揭牌。
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巡逻队由辖区内45个行政村,每村选出5个人,共有225名人员组成。队员经过自荐、群众和村两委推荐,派出所和基层综治部门把关审批后方可上岗。对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巡逻队按照“公安分局主管,社会事业局(综治办)监管,北集坡镇、新区街道管理中心主办”的模式进行管理。高新区每年拿出100万元专项经费设立“治安防范基金”。按照每名队员每天10元补贴的标准,由管委会财政全额承担所需经费。
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巡逻队按照职责,当好社会治安的巡逻员,确保集体和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当好社会稳定的信息员,多渠道搜集各类影响社会和信访稳定工作的信息;当好防止乱搭乱建的监督员,对本村乱搭乱建问题进行检查监督;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心防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当好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管理的协管员;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为村民提供交通安全法律咨询服务;当好消防协管员,督促村(居)民落实《村(居)民防火公约》;当好急难险重的突击队员,关键时候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